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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如皋市产城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合作单位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0

为全面提高如皋市产城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效率与质量,建立完善的物业供应商资源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管理服务单位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管理、水电维修、安保、保洁、会议服务以及我司交办的其他服务事项等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广大供应商踊跃报名。

一、征集项目名称

如皋市产城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合作单位

二、征集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1)服务期限:长期,按照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合作单位管理办法实行动态管理

2)采购内容:如皋市产城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框架协议合作单位

3)征集流程:资格预审→考察、评审→确定最终入围单位。

4)入围原则:考察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合格的合作供应商。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时,则全部入围;综合评分相等时,则同时入围(如:第5家单位和第6家单位综合评分相同,则一同入围)。

三、征集项目标段资格预审基本要求

JTCY-2024-21:物业管理服务分包标段不分等级,共计入围5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企业信息表》及企业简介(企业信息表详见附件);

(3)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无重大经营违法行为声明函(声明函详见附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住建或公安部门颁发的荣誉详见附件《获奖项目情况表》);

(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物业经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8)20211月以来涉及物业服务等业绩2个,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报名承诺函(详见附件);

(10)物业管理服务分包框架协议合作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合法有效的架协议合作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并作为该单位唯一授权委托人参与如皋市产城服务有限公司的招标,须对项目的投标、运行、结算等活动负全部责任。

(11)物业管理服务分包框架协议合作单位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作为该单位唯一授权委托人参与如皋市产城服务有限公司的招标,须对项目的投标、运行、结算等活动负全部责任。

注:资格预审基本要求资料均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好。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递交给征集人。

四、考察

1)考察小组根据《现场评分标准表》中提供的企业实力、管理与服务、管理业绩、企业文化等进行现场考察。

2)被考察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引导考察小组进行实地考察。

3)近三年内,在政府有关管理信息平台(网站)、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或政府文件、公共媒体上被公布发生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讨薪”、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分包款并寻衅滋事、以“讨薪”为由敲诈勒索以及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不端的分包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评审

1)物业管理服务分包单位准入需经考察小组按照《现场评分标准表》对被考察公司进行综合评审。

2)参加评审人员应明确写出评审意见和得分并签字。

3)通过审批后,将分包单位列入如皋市产城服务有限公司分包合作单位,在提供《承诺函》及《授权委托书》后,方可由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本公司的分包项目投标及后续工作。

六、征集公告发布公告的媒介、获取及期限

本征集公告在“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集采平台”集采平台发布,响应征集单位自行下载,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日历天。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文件评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251609:00-20251817:00(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1817:00。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 38 号金驿大厦1218室。

3)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资格预审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八、征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女士 电话:18068628523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18912212152

办公室:0513-69966999



附件1:企业信息表、获奖项目情况、无重大经营违法行为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doc

附件2:现场评分标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