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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如皋市2020年-2023年花市路绿化养护工程(标段:RGJT-SG201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如皋市2020年-2023年花市路绿化养护工程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新绘交通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合计100%,招标人为如皋市新绘交通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劳务分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介绍

项目概况:如皋市花市路道路两侧的绿化养护。养护面积为49.089728万平方米。招标范围为如皋市花市路道路两侧的绿化养护,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RGJT-SG2013标段。

2.2质量等级要求:达到绿化养护二级标准;质量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2.3计划开完工时间:养护期为28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内容。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或绿化工程养护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工程类型以及绿化面积,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人员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单项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类型以及绿化面积,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备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担任过单项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绿化工程施工或养护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类型以及绿化面积,否则不予认可

(4)其他人员要求:

人员

资 格 要 求

安全员

1名,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建安C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交安C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施工员

至少1名,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质量员

至少1名,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5)机械最低要求:

序号

机械名称

数量

要求

1

巡查车

1辆,并根据养护需要增加。

轿车或面包车,性能良好;证照、保险有效、齐全。

2

洒水车

数量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增加。特别是旱季、春秋补植季节,以确保满足绿地养护需要,确保苗木保存率及生长势。

性能良好,购买年代新,要求安装GPS;证照、保险有效、齐全。

3

绿篱修剪机

数量满足项目养护需要。


4

草坪修剪机

数量满足项目养护需要。


5

清运卡车

1辆,并根据养护需要增加。

中型卡车;证照、保险有效、齐全。

注:

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在投标时必须明确。其他人员在投标时无需提供,但中标后必须按项目需求配备并报发包人批准。

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部门章的2020年1月-2020年9月社保缴费证明为准。

④机械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购买发票;机械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意向书和出租方的购买发票。同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凭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GPS定位系统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但中标后必须按要求安装到位。

(6)递交原件的要求:上述(1)-(5)条所提及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证明材料、人员证书(职称证书、安全员证书、施工员证书、质量员证书等)、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机械发票、租赁意向书和出租方的购买发票、机动车行驶证、保险凭证等等证明材料,均须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原件(原件应用文件袋装好,无密封要求),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于北京时间(下同)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海阳北路陆地方舟人才公寓1号楼2001室)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下同)6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项目的补遗书将在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gcig.com/)上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与招标人联系。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0日14:00时,投标人请在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维也纳酒店(如城镇惠政西路999号,如皋汽车站斜对面)五楼贝多芬厅(请投标人注意提前熟悉会场,避免迟到)。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仅允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一人进入开标会场),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gci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新绘交通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广电大厦

联 系 人:杨超

电    话:0513-80693610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海阳北路陆地方舟人才公寓1号楼2001室

联 系 人:张贤玉、史隆卿

联系电话:0513-85156010、18018426113

传  真:0513-87690668

邮    箱:563587014@qq.com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招标文件】如皋市2020年-2023年花市路绿化养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