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 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的通报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
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的通报
根据如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9月10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反应巡察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建同志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巡察办主任冯峰同志出席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并向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委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如皋交通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薛建兵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7月26日对原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和如皋市富港建设集团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巡察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和监督责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和市委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有关情况。
陈建指出,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全力推进落实国有企业合并改革工作。围绕“大交通、大港口、大物流、副中心城市建设”目标,聚力高质量发展,多领域拓市场,高标准建工程,多渠道抓融资,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巡察中,市委第四巡察组发现在加强集团党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集团未能落地生根;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做得不够深入;贯彻落实《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扔有差距;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等问题。
陈建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委在集团的领导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基础工作,抓好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三是认真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和制度建设;四是建立健全集团内部管理制度,注重推进民主管理。最后强调,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要切实做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提升投融资、企业混改等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上,加强成本核算,努力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冯峰对巡视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带头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巡视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薛建兵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集团党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折不扣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向市委和全体职工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抓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二是端正态度,照单全收抓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三是明确责任,倒轧时间抓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实效性。四是结合工作,齐抓共进抓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长效性。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丁小建,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许海霞,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本部全体员工,二级板块如皋港集团、富港集团全体员工以及三级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理等列席会议。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8日
皋交集发〔2021〕135号 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反馈巡察情况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