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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采购单位:如皋市鑫科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二、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三、最高限价金额:111000000元
四、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5日 9:00
五、付款方式:1.根据鑫科交通需求按批次付款,款到发货。
2.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平台电子结算凭证、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等, 以上可任意组合使用,也可以自身名义委托他人(包括不限于银行、保理公司、 单位、个人)代为进行支付,以上情形均视为采购人方向中标人完成了相应的款项支付。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渠道;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查询为准。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02月05日 9:00
九、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15190895099
十、评审地点:如皋市电子产业园A栋2楼评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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